关于防汛应急照明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防汛应急照明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防汛应急照明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所需防汛应急照明设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防汛应急照明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8-8-31-G 3.项目概况:防汛应急照明设备,是用于防洪抢险救灾必备的应急照明设备,能够保障野外夜间长时间抗洪抢险救灾等应急抢险作业,设备的配置将进一步提高我市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 5.预算金额:250,00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 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 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开始实施,7日历天内完工 交货地点:太原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9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 10.投标样品提交要求、时间及地点 (1)提交要求:投标时提供大功率照明灯、便携式照明灯、手提巡检灯Ⅰ、手提巡检灯Ⅱ、手提巡检灯Ⅲ的样品。中标后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2)时间:2018年11月23日 上午 09:00—10:00 (3)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C440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样品室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上午 0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上午10: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 13.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杏花岭区金刚堰路22号 邮编:030009 联系人:陈建刚 联系电话:****-******* 14.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邮 编:030000 联系人:高艳芳 联系电话:****-******* 常翠云 联系电话:****-******* 15.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6.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3日 <!--EndFragment--> |
招标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