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招标公告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招标公告


黄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招标公告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委托,就黄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广大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2、招标项目编号:黄财采计备【2018】XM2804号

3、项目概算:85万元

4、招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宜居黄石建设,保障人民群体生态健康,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编制《黄石市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的制订旨在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进而提高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水平,推动黄石市空气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详见任务计划书)

5、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3)业绩及人员要求:近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开标当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环保规划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1)环保类高级职称、2)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3)从事相关研究8年及以上(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时间为准)、4)至少主持过1个以上类似研究工作(业绩签字页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报名及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23时59分止,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tbzx.com/)上注册网员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2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若招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将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9时30分

8、递交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仁智山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9、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日9时30分

10、开标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仁智山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招标人: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 系 人:姜 工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工

联 系 电 话:****-*******

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达标规划 质量 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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