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云台镇杜坝村甘子沟普通建筑瓦用页岩矿采矿权

康县云台镇杜坝村甘子沟普通建筑瓦用页岩矿采矿权

康县国土资源局普通建筑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普通建筑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矿区

名称

矿区位置

矿区

面积

矿种

开采方式

出让

年限

可采

储量

生产

规模

起始价

加价

幅度

竞买保

证金

康县云台镇杜坝村甘子沟砖瓦用页岩矿

位于康县云台镇杜坝村,行政上划属康县云台镇管辖。

0.05

平方公里

砖瓦用页岩矿

露天开采

10年

50.76

万立方米

5万立方米/年

65万元

1万元

65万元

注:出让矿区详细情况见《采矿权出让文件》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LJPG 2018-B****************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康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四、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2、有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3、竞买人无违法开采记录,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五、现场踏勘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康县国土资源局咨询,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于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1日持《康县普通建筑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康县普通建筑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申请确认表》、《康县普通建筑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承诺书》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2、经康县国土资源局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7:00时。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人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1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登记室办理竞买手续。

六、挂牌出让期限、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15日(工作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8:30-11:30; 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出让标的,费用自理。

2、竞买人成功竞得后,须按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一次性缴纳采矿权价款,并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经审查通过后,颁发采矿权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根据财建[2017]638号文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并与康县国土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4、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矿区环境等矛盾纠纷,竞买申请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乡(镇)、村了解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矿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就矿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引起的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矿区环境及矿山开采与第三人的厉害关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5、本次采矿权出让缴纳的采矿权收益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税、采矿权登记费等税费。

6、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7、矿权人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生产加工场地、道路等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按规定自行协调解决并给予补偿,涉及临时占用或永久性占用土地的需办理审批手续。

8、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康县国土资源局普通建筑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康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1、康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付先生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53*****060 181*****884

联 系 人: 马经理 赵经理

康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标签: 采矿权 页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