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中法计算机网络工程所需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省阜新市中法计算机网络工程所需设备招标公告

  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市中法计算机网络工程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承揽此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交换机8台
  服务器3台
  台式电脑96台
  笔记本电脑16台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具体使用部门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等,在合同规定期限内送货。
  三、验收方式:
  采购单位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质量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付款方式:
  在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和经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付款申请书》、《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质量验收报告》提交给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十(10)个工作日内,由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五、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六、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需在投标前到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204房间,联系电话:*******)办理供应商资格认证登记,填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经企业法人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005年已年检,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4、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
  供应商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的责任。
  七、售后服务及维修承诺(必需提供)说明:
  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维修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厂商所授予的可维修产品的证明。
  八、投标报价表格式及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请精确到1人民币元,并报单价和总价。
  2、本项目的标准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报价为阜新市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交货价,送货、安装、调试等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报价时请注明产品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的最短供货时间)和产品出厂配置情况。
  5、所报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要求的,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
  6、投标报价表(密封)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请装订在第一页)。
  九、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本网站的中标信息中公布
  十、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6年3月21—24日8:00—17:00。
  在此期间供应商可以自行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阜新市矿工大街23号)看现场。
  十一、开标地点:阜新市财政局11楼会议室,地址:阜新市中华路51-2号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6年4月4日8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墨德、卢畅,
  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洪伟
  联系电话:0418--******* *******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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