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泗镇陈院村李院广场健身步道及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槐泗镇陈院村李院广场健身步道及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扬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陈院村李院广场健身步道及设施建设 | |||||||||
建设单位 |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陈院村村民委员会 | |||||||||
工程地点 | 陈院村卞湾组 | |||||||||
工程 概况 | 投资额 | 199811.26元 | 工期要求 | 30天 | 资金来源 | 村自筹 | ||||
预计开工 | 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
招标内容范围 |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陈院村李院广场健身步道及设施建设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等级 | 三级及以上 | ||||||
建造师资质等级 |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 |||||||||
报名要求 | (1)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报名当日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叁份)、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叁份); | |||||||||
报名时间 | 集中报名地点及时间:槐泗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2018年10月17日上午9:30至11:00;10月17日下午3:00至5:00,报名同时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同时把资格预审文件以及所需原件送至报名现场,逾期未提供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
条 件 |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评标细则 | 合理低价法 | |||||||||
其他 | 一、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时投标人必须准备下列资料副本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B证;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3月~2018年8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6、企业开户许可证; 二、上述报名资料一式叁份。 三、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在报名时缴纳。 |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 邮编:/邮箱:/ 联系人:李工电话:******** |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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