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岐吴氏大宅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凤岐吴氏大宅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岐吴氏大宅保护维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5〕2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县博物馆,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柘荣县博物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柘荣县乍洋乡凤里村凤岐自然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凤岐吴氏大宅保护维修工程范围包括门厅、中路厅堂、左右横屋、附属工房文物建筑及环境,总占地面积6268.39㎡。其中门屋、门坪及晒坪占地面积619.77㎡;中路建筑和左右横屋占地面积4392.0㎡;附属工房占地面积1256.6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凤岐吴氏大宅保护维修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经招标人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文物局指定的重要文物的修缮工程、迁移工程、重建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7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3.2.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古建筑)执业资格以及具有省级或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古建筑维修,主体结构应以木构类为主)施工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须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fjjs.gov.cn:96/ConstructionInfoPublish/Pages/CompanyQuery.aspx)登记企业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如投标资料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08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1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宁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柘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zr.gov.cn/)、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xzfw.fjzr.gov.cn/login/index.asp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博物馆
地址:福建省柘荣县柳城南路6号,邮编:355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信联财富广场B-2幢702,邮编:35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481/187*****088,传真:/
联系人:小卓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
联系电话:********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柘荣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地址:柘荣县青少年校外体育学校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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