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火山热海县级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购买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腾冲市火山热海县级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购买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冲市火山热海县级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购买与安装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具备采购条件。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腾冲市火山热海县级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购买与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谈判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1项目名称:腾冲市火山热海县级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购买与安装项目;
2.2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2.3承包方式:固定全费用单价(含税)承包,据实结算;
2.4项目完成期限:年底之前完成;
2.5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项目内容:界桩180块、界碑20块、标识牌(含设计/制作/安装)8块、遗迹解释牌(含设计/制作/安装)40块、界桩、界碑范围区域现状监测1个区域;
2.7采购金额:570000.00元;
2.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谈判投标回函单位资格要求
3.1谈判单位资质须具备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环境监测资质和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乙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
3.2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谈判保证金回执单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3根据腾财发【2017】314号文规定,为了杜绝中标投标人具有相同股东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3.4信誉要求:
①谈判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或情况说明。
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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