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8年公惠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的获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公惠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 2、招标编号:SHXM-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8-********,05-18-********,05-18-********,05-18-********,05-18-********,05-18-********,05-18-********,05-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1流式细胞仪预算金额:68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2超声治疗仪预算金额:30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3超声骨密度测定仪预算金额:25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4步态评定分析系统预算金额:30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5电子鼻咽镜内窥镜图像处理装置预算金额:78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6等速肌力评定训练仪预算金额:98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7全自动血液体液培养系统预算金额:60万中标单位1家包件8内脏脂肪测量装置预算金额:60万中标单位1家 5、交付地址:按合同约定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0-1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0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 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投产品由制造厂商出具的的销售经营许可: 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所投产品为进口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的代理商证明、原件是外文版的必须附上有效的中文翻译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投医疗器械设备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 原件彩色扫描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涉案结果的截图;可查询到的“信用中国”等网站证明材料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12 17:00:00至2018-11-0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8 11: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1-08 11: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秣陵路80号50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自用笔记本电脑1台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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