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和化学需养量在线分析仪和视觉感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相应网页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指:磋商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次招标为网上投标,磋商响应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及成功注册“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和化学需养量在线分析仪和视觉感知系统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W01638,00-18-W02102,00-18-W0210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号设备名称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预算编号预算金额(人民币)超每一包项目预算则废标包1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2套30天用户指定地点00-18-W*******.6万元包2化学需养量在线分析仪3套30天用户指定地点00-18-W*******.4万元包3视觉感知系统5套合同签订后3个月用户指定地点00-18-W*******万元 5、交付地址: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见招标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0-12 21: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19 21: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响应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0-2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0-26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可以自行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能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和使用CA证书),磋商响应文件5份(纸质文件1正4副)并密封(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