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设备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终端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触控一体机,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音视频矩阵

采购单位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云南省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2日21: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13日09:00至2018年10月19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2日14:30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预算金额¥60.7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金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师 ****-*******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蒙自市昭忠路9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设备(项目编号:广源招字2018-03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设备

2.2项目编号:广源招字2018-030

2.3采购预算:607600.00元(大写:陆拾万零柒仟陆佰元整)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6质保期:二年

2.7交货(项目实施地点)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一次性验收合格

2.9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内容如下(包括安装,调试,培训等):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一、无纸化会议系统

1

液晶升降一体机

13

2

无纸化会议终端

13

3

无纸化控制主机

1

4

无纸化编解码器

1

5

无纸化交互主机

1

6

无纸化电子桌牌

10

二、中央控制系统

7

中央控制主机

1

8

触摸控制屏

1

9

平板注册码

1

10

电源控制器

1

11

无线AP

1

12

系统控制软件

1

三、高清信号切换系统

13

高清混合矩阵

1

14

2路HDMI输入模块

2

15

2路HDMI输出模块

2

16

2路SDI输入模块

2

17

2路SDI输出模块

2

四、数字会议系统

18

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1

19

嵌入式主席单元

1

20

嵌入式代表单元

12

21

音频盒

7

22

延长线缆

1

五、会议扩声系统

23

会议音箱

4

24

会议功放

2

25

8路调音台

1

26

数字处理器

1

27

反馈抑制器

1

28

电源时序器

1

29

音箱支架

4

六、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30

检委会会议同步录音录像主机

1

31

全景摄像机

1

32

会议室专用摄像机

3

七、显示系统

33

高拍仪

1

34

75寸智能触控一体机(增强版)

1

八、其他设备

35

桌面插座

1

36

UPS主机

1

37

UPS蓄电池

16

38

电池柜

1

39

温湿度计

1

40

信号屏蔽器

1

41

机柜

1

备注:1.售后服务时间,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维护。2.免费上门服务2年。3.无售后服务能力的不予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10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3.1.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最新有效的);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新注册投标人提供注册日起截至开标前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相关材料;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成功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1.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截图;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13日起至2018年1019(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5.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照原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12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2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7.2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昭忠路支行

账 号:****************2

八、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日14: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十一、公告期限:

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9日(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陆师 电话:****-*******

地址:金平县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师153*****181 /****-*******传真:****-*******

地址:蒙自市昭忠路96号

邮政编码:6611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设备 会议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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