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认证武汉研发运营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数字认证武汉研发运营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2
报建名称:数字认证武汉研发运营中心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18
招标项目名称:数字认证武汉研发运营中心项目 (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东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数字认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吴舜皋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盛世金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吴舜皋招标联系电话:133*****688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徐聪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9*****892
是否电子标:非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经理:
数据来源: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地点:东西湖区径河网安基地内环路以南、支二路以西
招标类别: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建设总用地面积12044.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739.52平方米,包括A座6层(包括中庭)、B座6层,按一、二期分期设计及实施。其中本次招标的一期工程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有局部半地下建筑,其余均为地上建筑面积,一期包括A座1至4层(包括中庭),B座1至3层。提供全过程勘察、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的一体化招标(EPC)。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10000立项批准文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400标段数/采购数:1
质量要求: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评审制预审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2018-10-12 15:54 ~ 2018-10-17 15:54
投资总额(万元):30000购领招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0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8-11-02 14:3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2018-10-26 12:0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武汉盛世金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数字认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2018-10-30 14:30 ~ 2018-10-31 14:3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2018-10-31 14:30
评标办法: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报名中
其他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有以设计单位为承包人的投资额在一亿以上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2013年至今有建筑面积在2万平米以上的类似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满足即可)。申请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建筑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建筑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建筑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报表。(若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及联合体牵头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备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一套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初步审核,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相关资质证书;(4)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只需复印合同关键页);(5)担任本投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及企业劳动证明;(6)担任本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及企业劳动证明;(7)担任本投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企业劳动证明;(8)联合协议书(如有)。投标申请人统一于《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当日2018年10月26日9:30时至12:00时到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原件审核。)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该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通过原件核验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择优选择并确定7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不超过 7 家,超过7家的,按资格审查办法进行审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运营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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