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民政局采购救灾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特克斯县民政局采购救灾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特克斯县民政局采购救灾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犁州特克斯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采购人所需的项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特克斯县民政局(联系人:毕霍佳、联系电话139*****346

二、集中采购机构:特克斯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招标项目编号:TKSXZFCG—2018—121号

四、招标项目名称:特克斯县民政局采购救灾煤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招标内容:救灾煤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4)投标保证金;

(5)权威部门出具的煤质检测检验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投标供应商同时提供煤矿生产企业以下资质条件:1.煤矿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采矿许可证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矿长安全资格证原件;

(7)投标供应商疆内设长期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疆外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凡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公证件;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到民政局预审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7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作为资质审核依据。

七、付款方式: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八、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全部煤炭拉运完毕。

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8年10月13至2018年10月18时19:00止(节假日除外)取得地点:特克斯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不提供邮递及电子版发送服务)

十一、资质审查时间: 2018年11月2日京时11:00 时。

十二、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日京时11:00 时。

十二、开标地点: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办公楼附一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联系电话:****-******* 189*****973 传 真:****-*******

联系人: 热孜娅

伊犁州特克斯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标签: 救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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