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路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至巴彦浩特公路项目(宁夏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至巴彦浩特公路(宁夏境)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夏发改审发(2010)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通讯管道工程、收费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银川至巴彦浩特公路项目(宁夏境)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工程,全长31.71公里,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标准。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共18月,监理服务期42个月。
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一 个,下设中心实验室 一 个。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一标: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二标:中心实验室1个
本次招标第一合同段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全线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服务,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通讯管道工程、收费机电工程。
本次招标第二合同段为中心实验室,负责全线施工合同段的试验检测工作,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通讯管道工程、收费机电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第一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通讯管道工程、收费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本次招标第二合同段(中心试验室)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路基桥涵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通讯管道工程、收费机电工程、路面排水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 1 个监理合同段或 1 个中心试验室合同段的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0 年 4 月 2 日至 2010 年 4 月 13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26室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0 年 5 月 4 日 9 时 3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递交至 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4楼) 。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 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
邮编: 750004
联系人: 冯先生 贺先生
电话: ****-*******
传真: ****-*******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日期: 201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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