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岭镇联丰村美丽乡村路灯建设(二次)询价公告
杨岭镇联丰村美丽乡村路灯建设(二次)询价公告
杨岭镇联丰村美丽乡村路灯建设(二次)
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8] A0917-1号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应城市杨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应城市杨岭镇人民政府“杨岭镇联丰村美丽乡村路灯建设(二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DHZFCG-2018-10002
二、项目名称:杨岭镇联丰村美丽乡村路灯建设(二次)
三、询价内容:路灯建设,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23.1万元整,最高限价:¥23.1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询价文件的获得:
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5日起至10月17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
2、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3项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2018年10月19上午9:30时整(9:00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九、递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报价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建材广场3018)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汇入,汇入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日期(未注明完整信息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予以拒绝)。
开户行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孝感乾坤大道支行
行 号:********0604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应城市杨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大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振杰 联系电话:15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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