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脱硝剂尿素招标公告

2018年脱硝剂尿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1810-1015CY

一、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脱硝剂尿素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脱硝剂尿素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脱硝剂尿素采购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长春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采购数量:12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3 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6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设备损坏、环保部门处罚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下午13:30分整,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注: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尿素 脱硝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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