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运输项目首批运输服务采购(第二轮)-非招标公告

放射性物品运输项目首批运输服务采购(第二轮)-非招标公告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采购公告(非招标)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原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放射性物品运输项目首批运输服务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QY-FW-XJ-2018-108

3.采购预算:95万

4.交货地点:北京市(空容器),甘肃省(货包)

5.文件交付时间为:2018年10月至12月

6.采购项目标的及数量

2018年10月至12月期间,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使用2辆30t集装箱牵引车+40ft集装箱半挂车将空容器从甘肃运输至北京,并完成从北京运输至甘肃的货包运输。具体包含车辆调遣、空容器拴系和运输、货包拴系和运输、空车返回、沿途地方交通保障、空容器押运及保险办理等相关工作。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一)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不接受代理应答及联合体应答。

(二)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质要求为准。应答人须满足的专用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放射性物品(一类放射性物品)或危险货物运输(7类);

(2)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车辆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必备的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资质,人员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必备的驾驶证、驾驶从业资格证、押运员从业资格证资质。

(三)业绩要求

(1)具有实施放射性物品公路运输的经验;

(2)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09:30至2018年10月18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处,查找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仅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售,供应商注册账号免费,服务电话:***-********

2.本次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报价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09:30

2.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网上报价,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全部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电子应答,不接受提交纸质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

传真:***-********(转计划部)

电子邮件:QY_caigou@126.com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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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服务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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