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万寿广场绿化苗木及栽种招标公告
南岳区万寿广场绿化苗木及栽种招标公告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岳区万寿广场绿化苗木采购及栽种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NY2018-A014
委托代理编号:HNXXZG2018-HY-035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佰叁拾万元整 (¥*******.00)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限额及收取方式:参照【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一次性向中标供应商协商收取。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 | 结算方式 | 验收标准及方式 |
1 | 南岳区万寿广场绿化苗木采购及栽种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 1.1履行合同时间(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及完成栽种。 1.2履行合同地点:南岳区万寿广场。 1.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双方按照本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均无在建工程(提供公告之日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无在建项目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身份证。
4、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于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 时到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D栋302室(中信大厦后面)持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近六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六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原件)
(7)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原件)
(8)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均无在建工程(提供公告之日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无在建项目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
(9)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4)公示网站: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11月2日10:00时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1号开标室进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名称:衡阳市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科电话:136*****8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D栋302室(中信大厦后面)
联系人:欧阳斌(173*****777)段得前电话:0734—*******
3、监督管理部门:南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符主任联系电话: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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