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9、10标段)招标公告
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9、10标段)招标公告
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9、10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已由格发改[2018]4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单位多途径筹措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9、10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9、10标段);
2.2项目概况: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共划分为15个标段。 9、10标段主要包括建成区棚户区平房、二层楼,五层楼拆除,拆除、垃圾外运等工程。其中9号标段房屋面积为17235.1平方米,商业面积为4726.61平方米,合计21961.71平方米。)10号标段房屋面积为23710.94平方米,商业面积为893.21平方米,合计24604.15平方米。
2.3工程地点:格尔木市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11月13开工,2018年12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包括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投标人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查询截图(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可对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至15标段)任何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所有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15日09:00至2018年10月20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投标人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说明:企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办理“青海CA数字证书”,完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进行网上操作。
(1)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登录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在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提交审核。(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2)“青海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诚信库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下载中心下载CA锁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办公室办理CA锁,并由中心人员激活。
(3)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选择本项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陈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9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格尔木市泰山路21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55 9768 125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中翼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6号综合楼161室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50 0979 8179
2018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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