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鄂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维修项目
一、鄂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维修项目
根据鄂城财采计划备案表【2018】563号函的要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鄂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鄂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ECCGZX[2018]082号
三、财政预算金额:165万元
四、工期:90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网上截图);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获取竟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前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2、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职工)前来报名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竟争性磋商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7.1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5000(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8年10月11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基本账户(附银行开户许可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
7.2保证金账号********7179,户名: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古城路支行,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4:3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2响应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鄂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邱雨
联系电话:189*****0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10月15日
件: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投标供应商一致) |
办公地址 | |
授权代表 |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手机 | (填写联系人。 |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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