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安管理处2018年养护材料采购
石安管理处2018年养护材料采购
本招标项目石安管理处2018年养护材料采购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石黄、石安管理处2018年高速公路日常养护费用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 444号)文件批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8]E151号核准招标方案。现对石安管理处2018年养护材料进行采购,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日常养护费,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沿线设施材料、小型机具及配件、融雪盐、融雪剂等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石安管理处2018年养护材料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石安管理处2018年养护材料采购,共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
1标段: 沿线设施材料(包含刺丝、刺丝立柱、导向标等)采购;
2标段:小型机具(包括吹风机、汽油污水泵组)及配件(清扫车刷子)采购;
3标段: 购置500t融雪盐、100t融雪剂;
2.3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其中1、2标段的供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3标段的供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具有所投标段相应货物供货能力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3个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按照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每个标段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投标申请。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0月15日至 2018年10月1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2)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217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邮 编:05003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赵青亮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李宏海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中(2017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在同一个标段中,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时,以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时,以同类业绩累计合同额大的优先。 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所投标段金额大的优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则失去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
2.1.1 2.1.3 | 形式评审 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合法批件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A(2)项规定;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质量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 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投标文件,且组成齐全完整; c.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 (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8)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9)投标人未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0)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11)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3)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14)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15)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16)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17)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1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0)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A(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40): 商务部分: 10分 技术部分: 30分 第二信封(60): 投标报价: 6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示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具体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同类业绩 | 同类业绩 (5分) | 一标段: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含)以上的高速公路沿线设施材料(包含刺丝、刺丝立柱、导向标等)采购或相关产品供货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 二标段: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合同金额为40万(含)以上的小型机具(包括吹风机、汽油污水泵组)及配件(清扫车刷子)采购或相关产品供货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 三标段: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合同金额为30万(含)以上的高速公路融雪剂、融雪盐采购或相关产品供货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5分) | 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需求,得4.1-5.0分; | ||
响应较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得3.1-4.0分; | ||||
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能满足要求,得2.0-3.0分 |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产品综合评价 | 根据所投产品选型、配置、技术参数、性能等进行综合比较评价,进行打分 (10分) | 产品选型先进,配置高,技术参数满足程度高,得8.1-10.0分; |
产品选型合理,配置较好,技术参数满足采购需求,得6.1-8.0分; | ||||
产品选型一般,配置、技术参数较低或低于其他档次产品,得4.0-6.0分。 | ||||
产品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 根据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比较评价,进行打分 (10分)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先进、完善,可实施性强,得8.1-10.0分; |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较先进、较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得6.1-8.0分; |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可实施性一般,得 4.0-6.0分。 | ||||
产品供货措施方案 | 根据所投产品供货组织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价,进行打分 (5分) | 产品供货组织方案先进、完善,产品供应能力强,得4.1-5.0分; | ||
产品供货组织方案较先进、较完善,产品供应能力较强,得3.1-4.0分; | ||||
产品供货组织方案一般、产品供应能力一般,得2.0-3.0分。 | ||||
售后服务及体系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5分) |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1-5.0分; | ||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较好,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满足采购需求,得3.1-4.0分; | ||||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一般,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一般,得2.0-3.0分。 |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标准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60;E1=1;E2=0.5;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
标签: 养护材料 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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