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聚丙烯酰胺(重)招标公告
固体聚丙烯酰胺(重)招标公告
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 WSSCG-*******
四、项目名称:固体聚丙烯酰胺(重)采购
五、预算金额:85万元
六、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固体聚丙烯(数量约25吨,采用国家标准GB17514-2008 标准)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销售能力的代理商;其中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产品需提供卫生系统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九、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代理商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证明文件原件。
4、卫生系统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统一于2018年10月29日17:00前将2瓶500ml投标产品样品送达西向水厂三楼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泉塘村新桐西路69号),同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由自来水公司纪检监察室人员在收集全部投标人样品后,将样品倒入相同规格检测瓶中,进行随机编号。样品编号后招标人进行盲样(检测内容包括熟化时间、反应时间、泥水分层、沉淀浊度3分钟上清液浊度、泥浆密度(滤纸过滤后测含固量)五项),检测结果密封保存,开标当日在投标人面前启封宣布检测结果。
以上1-4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审核。对未提供或逾期收到样品的将不予接受。
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起至开标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09:00
递交地点:温瑞大道990号自来水公司生产调度大楼(温州中学新疆部边上)103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温瑞大道990号自来水公司生产调度大楼(温州中学新疆部边上)103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
联系人:仇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88*****197、****-******** 传真:****-********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十三、附件:招标文件
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固体聚丙烯酰胺(重)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固体聚丙烯酰胺(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8年10月18日下午17 :00前将建议函(格式自拟)密封后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8*****197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附件:
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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