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园林工程服务站世纪广场防恐物防设施增设(项目编号:DGZBZC-2018-06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园林工程服务站世纪广场防恐物防设施增设(项目编号:DGZBZC-2018-06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园林工程服务站 世纪广场防恐物防设施增设 (项目编号:DGZBZC-2018-06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园林工程服务站委托,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世纪广场防恐物防设施增设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世纪广场防恐物防设施增设 2.项目编号:DGZBZC-2018-068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4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0-16到 2018-10-2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西侧三楼招标代理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本工程不采用邮寄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日8:30-11:3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0-30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0-30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西侧四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洪鑫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园林工程服务站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红雁:********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西侧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园林工程服务站、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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