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中国联通青海宽带、政企接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2020年中国联通青海宽带、政企接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2020
年中国联通青海宽带、政企接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LTGKZB*******)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18-2020 年中国联通青海宽带、政企接入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2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18-2020
年中国联通青海公众宽带、政企客户接入施工,包含施工、设计及辅
材供应。主材包括:1、传输及宽带接入等主设备;2、箱体配线类(光分纤箱、光缆交接箱、
光缆接头盒、综合配线箱、光纤配线设备);3、光缆类(架空光缆、管道光缆、直埋光缆、
带状光缆、蝶形光缆、预成端蝶形光缆);4、线路辅材类(木杆、甲供铁辅件(详见甲供铁
辅件清单))、配件类(分光器)。除上述 1、2、3、4 条之外的所有辅材由乙方提供,价格已经包含在施工费用中,采购预算为 4200 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一:西宁市城西、果洛、海北; (002)标段二:西宁市城中、玉树、海南;
(003)标段三:西宁市城东、海东、黄南; (004)标段四:西宁市城北、西宁三县、海西、
格尔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一:西宁市城西、果洛、海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
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
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3.2 本次招标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具体资质要求具备如下资质
之一:
a.住建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b.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
c.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
d.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3 转分包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但可以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即允许具有设计资质的中标总包单位对施工进行分包,具有施工资
质的中标总包单位对设计进行分包,分包资质要求不得低于以下资质要求:
a.施工单位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b.设计单位要求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
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
级及以上。
3.4 安全生产资质要求
:
a.资质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投标
时须提供有效的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资质为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
程)设计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
投标时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 ,但其分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
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
a.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b.提供 2016 年度、2017 年度正式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提供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累计施工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宽带接入施工、政企接入施工、光缆线路施工、设备安装施工,或上述四种专业施工、工程总承包的业绩)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2)提供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累计设计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宽带接入设计、政企接入设计、光缆线路设计、设备安装设计的业绩)4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备注:a 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须同时提供原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支撑,扫描内
容应足以支撑判断本招标服务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否则无效;(与本招标服务无关的合同
不允许在此表列出,否则不予认可);
b. 以上合同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且合同原件备查,若原件与复印件
无法对应则不统计入合同总金额;
c.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
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
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d.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不允许出现框架
合同金额,若出现框架合同金额,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施工能力的有效
证明(同类工程的合同,合同须能体现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以订单或发票为准)。
3.7 人员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须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1 名材料员,至少 5 支
施工队伍。每只施工队伍至少须配备 1 名安全员,1
名技术员,3 名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以及由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资质或者由住建厅颁发的通信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C 证)”,技术员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通信专业初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为其购买的最近(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追溯 6 个月)连续
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
产品质量问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的;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002 标段二:西宁市城中、玉树、海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
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
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3.2 本次招标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具体资质要求具备如下资质
之一:
a.住建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b.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
c.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
d.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3 转分包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但可以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即允许具有设计资质的中标总包单位对施工进行分包,具有施工资
质的中标总包单位对设计进行分包,分包资质要求不得低于以下资质要求:
a.施工单位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b.设计单位要求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
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
级及以上。
3.4 安全生产资质要求
:
a.资质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投标
时须提供有效的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资质为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
程)设计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
投标时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 ,但其分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
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
a.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b.提供 2016 年度、2017 年度正式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提供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累计施工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宽带接入施工、政企接入施工、光缆线路施工、设备安装施工,或上述四种专业施工、工程总承包的业绩)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2)提供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累计设计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宽带接入设计、政企接入设计、光缆线路设计、设备安装设计的业绩)4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备注:a 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须同时提供原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支撑,扫描内
容应足以支撑判断本招标服务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否则无效;(与本招标服务无关的合同
不允许在此表列出,否则不予认可);
b. 以上合同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且合同原件备查,若原件与复印件
无法对应则不统计入合同总金额;
c.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
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
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d.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不允许出现框架
合同金额,若出现框架合同金额,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施工能力的有效
证明(同类工程的合同,合同须能体现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以订单或发票为准)。
3.7 人员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须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1 名材料员,至少 5 支
施工队伍。每只施工队伍至少须配备 1 名安全员,1
名技术员,3 名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以及由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资质或者由住建厅颁发的通信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C 证)”,技术员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通信专业初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为其购买的最近(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追溯 6 个月)连续
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
产品质量问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的;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003 标段三:西宁市城东、海东、黄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
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
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3.2 本次招标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具体资质要求具备如下资质
之一:
a.住建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b.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
c.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
d.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3 转分包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但可以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即允许具有设计资质的中标总包单位对施工进行分包,具有施工资
质的中标总包单位对设计进行分包,分包资质要求不得低于以下资质要求:
a.施工单位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b.设计单位要求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
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
级及以上。
3.4 安全生产资质要求
:
a.资质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投标
时须提供有效的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资质为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
程)设计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
投标时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 ,但其分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
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
a.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b.提供 2016 年度、2017 年度正式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提供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累计施工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宽带接入施工、政企接入施工、光缆线路施工、设备安装施工,或上述四种专业施工、工程总承包的业绩)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2)提供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累计设计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宽带接入设计、政企接入设计、光缆线路设计、设备安装设计的业绩)4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备注:a 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须同时提供原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支撑,扫描内
容应足以支撑判断本招标服务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否则无效;(与本招标服务无关的合同
不允许在此表列出,否则不予认可);
b. 以上合同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且合同原件备查,若原件与复印件无法对应则不统计入合同总金额;
c.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
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d.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不允许出现框架合同金额,若出现框架合同金额,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施工能力的有效
证明(同类工程的合同,合同须能体现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以订单或发票为准)。
3.7 人员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须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1 名材料员,至少 5 支
施工队伍。每只施工队伍至少须配备 1 名安全员,1
名技术员,3 名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以及由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资质或者由住建厅颁发的通信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C 证)”,技术员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通信专业初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为其购买的最近(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追溯 6 个月)连续
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
产品质量问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的;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004 标段四:西宁市城北、西宁三县、海西、格尔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
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
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3.2 本次招标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具体资质要求具备如下资质
之一:
a.住建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b.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
c.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
d.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3 转分包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但可以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即允许具有设计资质的中标总包单位对施工进行分包,具有施工资
质的中标总包单位对设计进行分包,分包资质要求不得低于以下资质要求:
a.施工单位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b.设计单位要求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
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
级及以上。
3.4 安全生产资质要求
:
a.资质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投标
时须提供有效的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资质为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
程)设计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
投标时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 ,但其分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
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
a.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b.提供 2016 年度、2017 年度正式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提供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累计施工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宽带接入施工、政企接入施工、光缆线路施工、设备安装施工,或上述四种专业施工、工程总承包的业绩)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2)提供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累计设计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宽带接入设计、政企接入设计、光缆线路设计、设备安装设计的业绩)4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备注:a 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须同时提供原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支撑,扫描内
容应足以支撑判断本招标服务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否则无效;(与本招标服务无关的合同
不允许在此表列出,否则不予认可);
b. 以上合同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且合同原件备查,若原件与复印件无法对应则不统计入合同总金额;
c.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
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d.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不允许出现框架
合同金额,若出现框架合同金额,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施工能力的有效
证明(同类工程的合同,合同须能体现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以订单或发票为准)。
3.7 人员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须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1 名材料员,至少 5 支
施工队伍。每只施工队伍至少须配备 1 名安全员,1
名技术员,3 名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B 证)”,以及由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资质或者由住建厅颁发的通信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 C 证)”,技术员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通信专业初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为其购买的最近(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追溯 6 个月)连续
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
产品质量问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的;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10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
,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上传付款凭证,待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上自助下载招标文件。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上传付款凭证,视为报名失败。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联系系统支撑人员:***-********/********。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入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
https://www.cuecp.cn/),点击“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2)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网
址:
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点击登录窗口下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登录后界面输入合作方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进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 100 号联通大厦 4 楼会议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
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 100 号联通大厦 4 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一的中标区域:西宁市城西、果洛、海北;中标份额约 30%,1260
万元;
标段二的中标区域:西宁市城中、玉树、海南;中标份额约 25%,1050
万元;
标段三的中标区域:西宁市城东、海东、黄南;中标份额约 23%,966
万元;
标段四的中标区域:西宁市城北、西宁三县、海西、格尔木;中标份额约 22%,924
万元。
7.2 实施地域:青海省。
7.3 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为止。
7.4 维保期限:自单项工程验收完成后至少维保一年。
7.5 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
标将被否决。
7.6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8 除上述三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
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9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
。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262
报名联系人:郭金星
联系电话:185*****69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 100 号联通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liujy245@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246、248、250 号金山大厦 801 自编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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