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湖广场雕塑设计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府湖广场雕塑设计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荔县关中水乡东府水城水生态综合治理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东府湖广场雕塑设计制作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府湖广场雕塑设计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B********01

三、采购人名称:大荔县关中水乡东府水城水生态综合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89*****57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1*****23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东府湖广场雕塑设计制作项目14组

项目概况: 6.1岐黄论道6.2黄帝内经6.3历代名医6.4杏林佳话6.5竹简景墙6.6二十四节气6.7体质识别区6.8创意座椅6.9园记-赋6.10五福捧寿6.12河图洛书6.13导视系统6.14椿萱圃

项目用途: ①从业多年资深设计师负责主创设计,②泥塑模型专业艺术老师创作,③选材优良,施工方案合理,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雕塑的设计、制作、安装);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具备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4.投标人必须有三个类似业绩,并且类似项目总投资金额要求大于等于本项目投资金额;5.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申请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0-15 09:00:00至2018-10-1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6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大话南门壹中心1908室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大话南门壹中心1908室

3、开标时间:2018-11-06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大话南门壹中心1908室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大话南门壹中心1908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231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0221-000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15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制作 广场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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