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3、14标段(第三次)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
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3、14标段(第三次)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3、14标段(第三次)(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格发改[2018]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招标内容: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共划分为15个标段。 13、14标段主要包括建成区棚户区平房、二层楼拆除,拆除、垃圾外运等工程。其中13标段房屋面积为14035.88平方米,商业面积为1404.72平方米,合计15440.6平方米的拆除工程;14标段房屋面积为19557.23平方米,工业面积4814.61平方米,商业面积为564.15平方米,合计24935.99平方米的拆除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查询截图(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4)各投标人均可就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1至15标段)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注:投标人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说明:企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办理“青海CA数字证书”,完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进行网上操作。(1)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登录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在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提交审核。(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青海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诚信库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下载中心下载CA锁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办公室办理CA锁,并由中心人员激活。(3)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选择本项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陈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16日09:00至2018年10月20日18: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 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 09:30,地点为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格尔木市泰山路21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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