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录编机配音实训基地二次招标公告

摄录编机配音实训基地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省艺术学校摄录编机配音实训基地项目(二次公告)

邀 请 函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艺术学校委托,办理对辽宁省艺术学校摄录编机配音实训基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事宜,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辽宁省艺术学校摄录编机配音实训基地项目
编号:LCBL-********3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工作内容如下: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实施地点:辽宁省艺术学校
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重要货物应提供制造厂商授权。
3、投标企业提供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
4、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
5、提供2009年1月至今的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并保证到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谈判文件的发售:谈判文件于2010年4月6日起至2010年4月12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在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每本售价300元,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4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701室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艺术学校
联 系 人:万海宽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街56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701室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于霞
联系电话:***-********、024-********
联系传真:02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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