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苏州河(真北路一蕴藻浜)堤防达标改造工程代建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2)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建单位名录(环境水务类)”中的名录单位;(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州河(真北路一蕴藻浜)堤防达标改造工程代建单位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561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改造堤防30.69千米(不含经营性专用岸段),其中普陀区段1.03千米、嘉定区段20.79千米、长宁区段2.15千米、闵行区段4.03千米、青浦区段2.69千米,堤顶高程提高至5.2米。苏州|河防汛墙按规划河道蓝线实施,支河口护岸按现状河口线实施。防汛墙分段采用预制箱型砌体、装配式二级挡墙、钢筋混凝土挡墙、箱型砌块挡墙等型式。同步实施部分现状雨水排放口改造。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0-1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2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如不是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双面)。所有上传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15 17:00:00至2018-10-2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2)报名验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领取招标文件,并向招标机构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招标文件购置费。注: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7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1-07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上述材料必须为原件,应在投标书之外单独提交以便于招标单位查验。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上述全部有效证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③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④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投标人需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一般情况下,每个工作日审核报名资料不少于1次。如上传资料24小时后仍未被审核,请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2、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3、答疑与澄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2018年10月23日10:00时前通过书面传真或邮件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4、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