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CA认证系统招标公告
电子签名CA认证系统招标公告
新郑市人民医院电子签名CA认证系统招标公告为实现全院无纸化目标,保障全院医疗业务系统信息安全,依据《电子签名法》、《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医疗机构的电子处方、电子病历必须要有医师身份认证、电子签名,以保障各医疗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实现电子病历产生过程中的身份可信、数据可信、行为可信、时间可信,真正实现电子病历系统的“进不去、看不到、改不了、赖不掉”,有效解决电子病历具备法律效力,优化电子病历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医患纠纷,保证电子文书的真实可信和合法有效性。满足医院管理需求及临床可操作性,构建安全可信的医疗业务环境。
受新郑市人民医院委托,我司 深圳百飞特实业有限公司 对 新郑市人民医院 电子签名CA认证系统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国内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BFT2018-ZB1091
2.招标项目:电子签名CA认证系统(包含: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期: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6.说明: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进口货物,则发生的一切中间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以来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原卫生部许可的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产品销售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医疗行业类似项目成功业绩。
(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标当日必须单独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参加开标仪式,未携带者不能参加投标。
(10)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含有公司过往服务合同复印件,现场需要向评标专家讲解,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11)列入本集团公司失信黑名单的公司及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议标项目。
三、报名条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1.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公章。以备资格审查,经资质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周天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7日下午17: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报名将被拒绝。
2.报名地点:
(1)新郑市中华北路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行政楼901室;
(2)深圳市车公庙泰然六路泰然大厦D座601室;
投标人需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河南华信民生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 下午三点(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此项目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供下列相应投标保证金: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6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17时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 深圳百飞特实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城支行
账号: 4000 1098 1910 0145 317
1、 合同签订后一月内招标人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未中标方。
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htm">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方的保证金存于招标方,如中标方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签订合同后,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招标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如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回,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索赔相关损失。
4、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文件内无招标方开具的保证金票据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规定进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6)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借用资质或被授权人未能提供其社保证明的。
(7)发现有串标、围标、恶意竞标等可能影响其他投标人利益及本次项目公正公平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新郑市中华北路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行政楼9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宁辉150*****693
余慧137*****736
十、监督单位和电话
监督单位:河南华信民生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举报和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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