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18年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宫腔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18年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宫腔镜采购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宫腔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 2018年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宫腔镜 210类02款01项 |
项目内容 | 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宫腔镜参数(2条) 1、光学试管直径≤3mm、视野角度≥30°。 2、德国产蓝宝石视窗、非球面镜、无畸变、。 3、可高温高压灭菌。 * 4、诊断用外管鞘只要1只就可实现单管鞘持续灌流,直径≤4.5mm。 5、免维护灌流旋阀。无需每次涂抹硅油,可防止维护不佳时在术中无法操作导致膨宫液灌流不畅。 必须与科室原有主机统一品牌 |
采购预算 | ¥16万元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 国药集团新疆医学器材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16楼 |
公示时间 | 2018年10月16日-22日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倪磊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姚磊 赵娜 ****-*******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采购办****-******* |
153*****330*******.jpg" target="_blank">专家论证意见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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