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能源公交车招标公告
2018年新能源公交车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2018年新能源公交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招标公告
受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18年新能源公交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招标编号:1841STCGD016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报价上限、资金来源、服务周期
1. 项目名称:2018年新能源公交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2. 项目内容:2018年新能源公交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超过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4. 资金来源:已落实。
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 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包括人员差旅费,税金、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等各项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7. 付款方式:在招标工作完成并确定中标单位后10日内一次性由中标单位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提供保证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项规定。
6.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每天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03号2单元3楼西侧(茵卓小学隔壁,格力广场建行对面)。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5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5日14:3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会议室。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新五路27号
联系人:汤敏仪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03号2单元3楼西侧(茵卓小学隔壁,格力广场建行对面)。
邮编:519000
联系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自由贸易区分行
户名: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银行账号: 72766 10823 77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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