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屏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018年石屏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1、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石屏县教育局)的委托,对2018年石屏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LB********)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2018年石屏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1.1、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1、项目名称:2018年石屏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LB********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三盆水池

3

14

电磁单眼平头炉

12

2

双层工作台(2)

11

15

电磁双眼平头炉

3

3

双通工作台(1)

7

16

电磁单眼大锅灶

15

4

保洁柜

3

17

双眼电磁炉(大锅)

3

5

菜架(1)

2

18

60CM汤桶炉

9

6

菜架(2)

13

19

双门不锈钢消毒柜

27

7

保温售菜台(1)

6

20

土豆脱皮机(1)

6

8

三门家用冰箱

3

21

土豆脱皮机(2)

12

9

四门冷柜

11

22

切肉机(1)

11

10

六门冷柜

8

23

四人快餐桌

70

11

开水器

2

24

八人快餐桌

173

12

开水器底座

2

25

防尘罩

15

13

24盘蒸饭车

17

26

灭蝇灯

96

5、项目(采购)预算:140.34万元。

6、交货期:采购人能接受的最长交货期为30个日历天。

7、项目验收:本次项目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进行项目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公告期限:同报名时间。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整体设计、咨询、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再作为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1.2.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1.2.4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必须包含2016年度。3、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3、若为2018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财务月报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2.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各缴款项名/名目;2、投标人所投产品所属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免税范围的,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3、成立不足7个月的投标人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1.2.7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投标人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各缴款项名/名目;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3、成立不足7个月的投标人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1.2.8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9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的产品内容,且以许可证上的明细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1.2.10针对本次项目,投标人所投三门家用冰箱,必须通过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证书。

1.2.11投标人所投电子消毒柜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2.12针对本次项目,投入本项目的安装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电工或电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且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1.2.1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2.1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有关时间安排。

2.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0月16日起至 2018 年10月22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09:00-11:30 时,下午 14:00-17:00 时( 北 京 时 间 ), 登 录 红 河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 网 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18 年10月16日起至 2018年10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09:00-11:30 时,下午 14:00-17:00 时(北京时间)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持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均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均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若法定代理表人出席报名活动的,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若委托代理人出席报名活动的,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注:

  1. 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否则应按1-3条内容提供。

  2. 上述证资料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不全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2.4、本次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2.5、公告期限:同报名时间。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有关时间安排。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联系方式:

1、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技术支持QQ:********55、********55

6、采 购 人:

采购人:石屏县教育局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

7、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65001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户 名: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300 1618 6580 5100 160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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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设施 学校食堂 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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