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化工安置小区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盐化工安置小区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盐化工安置小区三期工程
1、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盐化工安置小区三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拟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项目。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化工安置小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
(3)工程规模:面积约30000平方米,总价约420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
(5)招标内容: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6)发包方式:BT模式(建设-移交);
招标人: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购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付起3年内;
回购方式:以土地收益偿还回购款;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外地企业还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前办理进淮或进区许可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建工局市场科或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及淮安市计价手册(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9)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
(10)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在报名、资格预审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需提供09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及建造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11)本项目不拒绝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并推荐一方作为联合体主办人,且应提交一份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整个合同的实施由委托的联合体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承担责任。
(11)项目融资方案;
(12)本工程不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则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选择9家入围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在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必需提供所有资格预审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7、请申请人于2010年3月 31 日至2010年 4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也可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8、请投标申请人与2010年 4月 8 日, 14 时30分前,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报送资格预审材料。迟到的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收。
9、招标人: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朱晶宝
电话:151*****97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新民东路32号
联系人:刘坚
电话:189*****551 传真:****-********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0年3月31日 至2010 年4月7 日
其他: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
招标代理人(章)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联系人:
负责人:
管委会分管领导:
淮安经济开发区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盖备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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