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广场5号地(枫丹白露)工程招标公告
万达广场5号地(枫丹白露)工程招标公告
万达广场项目5号地(枫丹白露)工程
项目编号: YG10386
1、淮安市清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万达广场项目5号地(枫丹白露)工程已经淮安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政策性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资格预审。
2、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达广场项目5号地(枫丹白露)—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万㎡安置小区;
(4)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4月;
(5)质量要求:合格等级。
4、招标范围:桩基础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5)拟选派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本招标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市场准入: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施工企业单项工程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1)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和投标等有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09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6、报名须知
请申请人的经办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于下述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也可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下午2时30分,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有关规定,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9家,则通过 “评分排名法”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11、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9日。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淮安市水渡口大道 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苏州路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手机):139*****320 电话(手机):138*****655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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