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龙岗村等14个垦造水田监理招标公告

2018年度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龙岗村等14个垦造水田监理招标公告




2018年度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龙岗村等14个垦造水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龙岗村等14个垦造水田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8】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县区松口镇、松源镇、梅南镇、丙村镇、城东镇、南口镇;

2.2、建设规模和内容:梅南镇龙岗村等14个垦造水田,项目总规模1171.11亩,计划新增水田面积1109.33亩,包含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

2.4、招标范围:2018年度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龙岗村等14个垦造水田项目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松口镇下坪村、梅教村、到车村、官坪村、德化村、松源镇新南村、青塘村等7个垦造水田项目;标段二为梅南镇龙岗村、丙村镇横石村、城东镇石下村、玉水村、南口镇太平村、瑶东村、瑶美村等7个垦造水田项目;

2.6、监理费用:第一标段约76.68万元;第二标段共约75.6万元;两个标段均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监理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资格,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3.2信誉要求:

3.2.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2.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4没有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7自2018年4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

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并未被锁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分2个标段实施,潜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报名和投标事宜。报名、投标时须按对应标段提供报名、投标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0月16日~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可二维码查询的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行政区府前大道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李工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镇客家新世界侧嘉兴路46号(梅县分公司)

联 系 人: 陈工联系电话: ****-*******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2018年度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龙岗村等14个垦造水田项目第标段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备注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原件

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查或二维码查询

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报名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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