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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汽车招标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汽车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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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汽车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8﹞159号)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汽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因一次开标流标,现予以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汽车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件,明细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生产用汽车 | 台 | 5 | 国产非承载式5座乘用车 |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故障、事故;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有效授权的、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一级代理销售商。
4.投标汽车必须按照国家工信部标准生产的合格整车,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的“零”公里新车。投标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能够合法上牌、取证,满足合法上路使用。
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近期市场、同品牌、同型号的车辆价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03室获取招标文件。
5.1.2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一次公告已报名厂商想继续参与本项目,需在本次公告期内递交报名表确认,标书款不用再缴纳。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采购网(http://www.crpn.cn)网站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处
地址:南昌市站前路7号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站前路29号
联系人:万艳君、付小艳
电子邮件:*******@qq.com
2018年10月15日
附表1
投标申请表
致: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在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内容后,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招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投标单位 | 地址 | ||
邮编 | |||
招标编号 | 投标包件 | ||
营业执照号 | 税务登记号 | ||
公司主营范围 | 注册资金 |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号 | |||
所提供的资质材料 (对应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应答,许可证需填证号) |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
标书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或开票代码) | |||
发票寄送联系人及地址 | |||
备注 | 各投标人如未填写开票信息,将开具普通发票。 |
单位盖章: 时间: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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