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道路及配套一期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道路及配套一期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道路及配套一期市政工程监理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道路及配套一期市政工程 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佛山市顺德区凯利华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工程项目名称: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道路及配套一期市政工程监理项目

2.1.2项目建设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

2.1.3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位于顺德大良五沙工业园内,包括顺源路(五沙大桥至新创路段)道路市政建设工程、良五路(中-7-7之一地块至消防站地块段)道路市政建设工程、顺意南路道路市政建设工程、新汇路(顺昌路至顺源路段)道路市政建设工程、顺园南路(南-4-3地块至南-6-3地块)道路市政建设工程、顺昌路(榄核至新佑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和南-5-1地块道路市政建设工程(暂定名),道路面积50950平方米。(7条道路分期施工,概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其中:南-5-1地块通平工程:招标人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实施,若最终不实施该项目,招标人不承诺补偿相应金额的服务费,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2.1.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的监理服务范围是: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道路及配套一期市政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主导建设项目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等相关服务。包括对工程项目各阶段进行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档案、结算、决算、审计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配合做好工程决算和审计工作等工作内容

2.3监理服务期限

2.3.1本项目7条道路分期施工,每条道路的计划施工工期均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2.3.2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

每条道路具体监理期限计划如下: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18 个月,工程收尾阶段监理服务期约/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的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签发开始工作通知为准,其余各阶段的开始时间自动衔接,委托人不另发通知;工程收尾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如因工程质量缺陷需要实施工程整改、返工、加固及其他保修工作的,监理服务期应顺延且以实际工作完成时间为准(不增补服务费用)。

2.4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估价(招标控制价)为:*******.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本级)资质证书,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3.1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交〔2014〕318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已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简称“诚信管理系统”),并获得诚信档案编号。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的“诚信等级记录”应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系统锁定。

3.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3.3投标人应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登记入库手续并通过验证(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注:投标人的上述3.3.1项及3.3.2项规定的诚信管理登记情况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诚信登记及评价等级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4诚信投标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5.1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道路或桥梁)技术职称。

3.5.2诚信管理系统登记要求

3.5.2.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

3.5.2.2省外进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上述诚信登记信息,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相关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结论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的核查结论为准。

3.5.3社保证明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以上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1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7年10月至2018年9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5.4 项目专职要求

3.5.4.1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监理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注: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或网站:“诚信管理平台(系统)”“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如相关网站载明该监理工程师有在建信息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该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在顺德区内承建的项目,如出现网站之间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信息为准。)

3.5.4.2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招标项目(含投标报名)的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在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中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竞争。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获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同期投标项目的中标(含投标或投标报名被锁定)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除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依照顺府办发〔2016〕94号文及顺德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4.2.1现场告知性资格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2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保证金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 等〕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或因相关资料没有入库而不能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进行查证的,招标人将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期限范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FrameAll/Login.html;可通过本公告网页下方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办结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的“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的相关内容,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的“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即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8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开标会现场当面递交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1.3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1.4投标代表:本次招标要求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的投标交易员负责递交投标文件。并要求投标交易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签到并通过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取得交易员资格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完成信息登记并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1.5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随机定标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掌握并及时调整相关安排。

1.6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1.7出席人员: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签到并通过身份验证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原件进行验证,如身份信息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一致的,则不予通过身份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审查核对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简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投标文件外封套或投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或否决该投标文件(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均完成投标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概况).pdf

网上报名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综合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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