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批采矿权评估招标公告
2018年第二批采矿权评估招标公告
省内注册的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按照《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东丰县国土资源局拟对1个采矿权评估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情况
详见附表:东丰县2018年第2批采矿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表。
二、评估服务费
参照《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费标准表》(吉国土资发[2009]1号)结合东丰县实际,评估服务费支付标准按矿山储量规模核定,矿山储量规模在50万立方米以下的评估服务费为1.0万元人民币,矿山储量规模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评估服务费为1.5万元人民币。评估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采矿权评估报告经备案后,由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支付。
三、申报
在吉林省内注册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可根据本次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竞标。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0月17日16:00时止,可以传真方式申报,传真电话:****-*******。矿业权评估机构要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未报名或报名过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标。
四、确定评估机构
本次招标确定1家评估机构入围。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按实际申报家数组织竞标;申报超过1家的,10月18日10:00时,在东丰县国土资源局4楼会议室公开抽签确定1家,届时欢迎有关评估机构观摩抽签过程。评估机构确定后,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鹏 ****-*******
东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5日
标签: 采矿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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