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白俄罗斯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招标公告

2018成都·白俄罗斯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招标公告





我委拟开展2018成都·白俄罗斯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周年。8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强调,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造福沿线国家人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都作为西部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作为、接续用力,通过改革推动内部资源重新配置,通过开放引进不具备的外部资源。

白俄罗斯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但大多以过境的通道功能为主。为此,我们将开展此次经贸对接活动,促进双方贸易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高水平建设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和内陆开放经济高地。

二、项目内容

1、负责策划、举办“2018成都·白俄罗斯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并落实宣传渠道、突出活动宣传效果。

2、负责组织成都企业代表团(不少于11家成都企业)赴明斯克参加2018成都·白俄罗斯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并开展相关经贸促进活动;

3、负责安排成都企业代表团在明斯克的商贸对接、企业推介、洽谈、签约、考察等公务活动;

4、按照财政标准协助安排随团公务人员交通、食宿及公务活动等事宜。

三、服务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2018年10月-11月

地点:白俄罗斯明斯克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限价为4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提交报名材料。市商务委相关处室根据报名材料对参选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所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单位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材料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比选单位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2014年至今,承办过政府及市级部门的相关活动、其他大型会务活动服务案例、海外大型活动执行案例、承办过政府部门海外考察活动、具有优质的涉外资源等(合同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

(六)项目服务方案及相关资料(参照评分标准);

(七)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八)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注: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可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10:00 ,在市商务委701会议室(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南楼C栋)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09:30前)将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超过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者,不得参与比选。


联系人:王静敏  联系电话:********


附:

成都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俄罗斯 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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