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受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编号: JWZB(2018)Z-470)乌鲁木齐市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JWZB(2018)Z-470
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3. 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分包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包1 | 9家市控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8个废气排放口的项目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 140 | |
包2 | 12家市控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5个废气排放口的项目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 104 | |
包3 | 20家市控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9个废气排放口的项目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其中含2家单位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 | 106 | |
包4 | 23家市控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家市控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和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样品采集和监测指标分析 | 70 | |
总预算 | 420 |
(2)服务周期:2018年12月31日前。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许可)。证书及其资质附表上所提供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
1)第一包、第二包:废气流量、烟尘、SO2、NOX、林格曼黑度(以上为有组织排放);
2)第三包:废气流量、烟尘、SO2、NOX、林格曼黑度、氯化氢、铬酸雾、苯系物(以上为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3)第四包:油气排放浓度(环境空气);(以下为水和废水类)流量、pH、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洗涤剂、挥发酚、硫化物、氟化物、TP、TN、氨氮、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烷基汞、苯并芘;(以下为土壤类)铅、镉、汞、砷、含油率、六价铬、石油烃、多环芳烃、镍。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环保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6)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2)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3)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11: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11: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西路106号建设大厦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新市区四平路728号环境监测大楼
联系人:马文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系人:芦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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