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招标公告


平高集团平高电气敞开电器事业部厂房大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GJC-CD-G-2018-08-02/内部编号:CDZBSG-2018-118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高集团平高电气敞开电器事业部厂房大修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PGJC-CD-G-2018-08-02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22号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 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系统维修。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包号

分标号

名称

数量

工期

包1

PGJC-CD-G-2018-08-02-01

中央空调系统维修

1

6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合格。

2.8 质保期:第一包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包一投标人须具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类似业绩1份(提供合同原件)。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期限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承诺函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驻地办(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锦绣星龙7号楼二单元9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函;无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网页;类似业绩合同等)现场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4.3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4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9:00。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地点(同开标地点):平顶山市龙源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电工装备制造交易平台(http://www.eeonline.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22号

联系人:贾工 电话:****-*******

监督部门: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济法律部)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聪聪 谷亚斐

电话:****-******* (兼传真) ****-*******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锦绣星龙7号楼二单元902室

邮政编码:467000 邮 箱:hncdpds@163.com

2018年10月



标签: 大修 厂房 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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