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环境监测项目
项目编码:XXFWCQL
********05
项目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
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要求:
1、根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陕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大气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环境监测并出具正式的监测报告。
2、监测报告内容以实际监测项目及点位(见附表)为准,监测报告要对照相关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监测单位对监测结果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
三、工期:签订合同后15天。
四、工作范围:按照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要求及提供的资料完成监测方案编写、现场勘查、取样、分析检测、监测报告编制等工作。
五、采购方式:比质比价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 能独立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 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通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相关环境资质证书、企业简介;
3、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提供有效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
4.投标人近三年内独立完成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环境监测的合同业绩2份。
七、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价文件名称格式:“比质比价项目 +单位名称”,未按格式要求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3.报价格式见附件。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时0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时0分。
2.开标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311室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晓宁张 超
联系电话:
****-*******/2230
邮箱:cqnhclzb@163.com
手机:
150*****016/
187*****016 邮编:721405
联系地址: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