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子系统开发服务费招标公告
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子系统开发服务费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子系统开发服务费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子系统开发服务费 | 1 | 400000 | 项 | 绿色企业(项目)认定评价系统作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的子系统 ,通过嵌入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标准,建立“绿色企业库”、“绿色项目库”。企业可以通过银行申报绿色企业(项目),经过银行端录入、初评、复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复审等环节充分认定评估企业(项目)绿色等级。市金融办通过系统评定的企业绿色等级数据库统计筛选相关绿色企业(项目),按一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项目)实行差别化贴息奖励政策。最终实现具备实际操作性的,具有湖州当地特色的首创型绿色企业(项目)认定评价地方金融标准。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根据人民银行等国家七部委对湖州市绿色金改试验区建设的批复要求以及湖州市试验区建设方案的任务要求,由市金融办牵头建设了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简称“绿贷通”),创新银企融资对接模式,推动银行服务方式根本性转变,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取得了积极成效。绿色企业(项目)认定评价标准是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最基础性制度,是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发展的关键性机制,是绿色金改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为抓好标准落地工作,市金融办申请在“绿贷通”项目中追加开发“绿色企业(项目)认定评价”信息化功能模块,该功能模块作为“绿贷通”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与平台前期建设做好衔接,保持一致,“绿贷通”一期由杭州有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服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11.1条款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有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九号4号楼8楼808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周 瑶 | 湖州市发改委 | |
陆剑芬 | 湖州国瑞会计师事务所 | |
肖嘉宁 | 湖州市财政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1.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简称“绿贷通”)于2018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杭州有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服务,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绿色企业(项目)认定评价系统是“绿贷通”平台整体功能的一个新增功能模块,建设时需充分考虑与前期项目的连贯性。 2.绿色企业(项目)认定评价系统的追加已通过市大数据中心专家组的评审,评审意见认为“在原预算内同意增加此功能,同时跟前期的项目做好对接”。 综上所述,为与平台前期做好衔接,保持系统和数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根据市金融办申请,专家组建议本项目由杭州有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发,通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汪炜红
联系电话:137*****078
传真:****-*******
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2层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室
联系人:何啸冰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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