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广场项目永久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利通广场项目永久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利通广场项目永久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粤国资函[2005]114号、穗国用[2003]第295号、穗规地证[2005]227号、穗规建证[2008]1666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利通广场项目永久供电工程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利通广场项目永久供电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B2-4地块(黄埔大道以南,B区建筑群以北,维家思广场以西,珠江新城入口绿化广场以东)。
四、项目概况:利通广场项目是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按国际主流标准建造的超甲级写字楼,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9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设计高度约302.7米,共64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完成广州供电局110kV中轴变电站、110kV双子变电站至利通广场高压房供电回路(注:但中轴F19的电缆布放由相关单位完成,中轴F19回路本项目中标单位应负责完成红线内缆沟、接线、调试及通电等工作),沿途新增管沟等施工;完成图纸的所有配电系统工程,包括利通广场高低压房、变电房的高压配电柜、变压器、低压柜等设备及电缆的施工安装等;完成电房土建及附属设施,包含设备基础、电缆沟及盖板、电缆井,门窗、通排风系统、照明系统、及地面处理等(此部分如图纸没有要求的,由各投标人根据相关的规范自行设计并施工,并要求通过发包人认可并通过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第九章《本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工作界面划分》、工程量清单及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
2.2包括对总承包人施工成果的接收、改正、处理、完善等工作。
2.3办理本项目整体的供电专项报建和验收手续,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确保项目按时通过用电验收合格并通电。
2.4,负责做好相关电力设计院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取得电力设计院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报批报建手续,并负责缴纳相关的设计费用。
2.5包括办理市政道路开挖、修复及相关所有手续等,并负责缴纳相关市政赔补费、占道费等一切费用。
2.6服从利通广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在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配合总承包人做好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4、预计发包价:约3200万元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i]: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 4 月 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 年 4 月 12 日
报名时间: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ii]: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资格和广州市供电局安监部备案《施工安全资质证》(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或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7、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供电部门的验收证明。类似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 名时,随机抽取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8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公告及其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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