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福马桥闲置地绿化道路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大足区福马桥闲置地绿化道路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福马桥闲置地绿化道路铺装工程已由大足发改投[2018]2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园林管理所。项目代码:2018-500111-78-01-047618。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区福马桥闲置地绿化道路铺装工程

    2.2建设地点:大足区濑溪河狮子桥段东南面

    2.3主要建设内容:本招标工程为福马桥闲置地绿化道路铺装面积约1678平方米,铺装材质主要采用花岗石、青石板、青石栏杆等。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发包范围

    3.1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2发包价格

    (1)本次发包价:566469.46 元(即按财评价下浮5%计算);

    大足区福马桥闲置地绿化道路铺装工程按大足财评【2018】649号报告中审定的金额下浮5%,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大足区福马桥闲置地绿化道路铺装工程发包价按大足财评【2018】649号报告审定的金额(596283.64元)下浮5%,确定的发包价:566469.46元(大写:伍拾陆万陆仟肆佰陆拾玖元肆角陆分整)。

    大足区福马桥闲置地绿化道路铺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价按大足财评【2018】649号报告审定的金额下浮5%计算。

    (2)工程建设施工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③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及相关配套文件;人工价格按照2018年重庆定额基价调整;材料价格参照2018年第七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调整。

④大足财评【2018】649号报告的发包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13】85号)和计量规则(渝建发【2013】83号)规定,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按程序报批后准予调整的,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实行总价包干。

⑤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保证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保证金,保证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保证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保证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保证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保证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交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18年更新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市政道路铺装工程1个及以上,且已竣工验收(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为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上本企业申报备案的业绩,提供业绩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必须包含合同备案详细信息、施工许可详细信息,竣工验收备案详细信息,且相关信息完整)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业绩内容以截图为准,截图详细信息中的内容能体现工程内容为市政道路铺装,否则其资格审查条件视为不合格。

4.3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必须已在承包商单位注册)。

注:1.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其他主要人员:A.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承包商本单位人员。注: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的复印件。

主要管理人员:应配备能够满足工程需要且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不少于5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分别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市政类),需提供人员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

注:(1)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2)以上人员须提供【提供在公司2018年03月至2018年08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③上述拟派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建项目任职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计入不良记录,直致清除出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2)外地施工企业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入渝登记备案或者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鲜章),复印件资料所对应的原件资料(除网页截图资料外)均须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缴纳抽取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料备查)。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清除出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发包日程安排

5.1本比选公告于20181016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网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810241430分至201810241500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81024150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潜在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用递交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文件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中标价的1.7‰一次性向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

5.7本项目招标代理费5665.00元整,按本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6.履约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1 ①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或银行保函。

②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

③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发包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④退还方式: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7.签订合同

发包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发包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质量缺陷责任期和工程款支付

8.1 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验收合格后1年,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同金额的3%。

8.2 工程款支付:

1. 本工程款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15日内拨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留作质量保证金,1年内无质量问题在拨付剩余的3%。

注:若工程完工时业主资金未到位,本项目工程款则在工程完工后2年内付清。

2.发包人每次拨款,承包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金额的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

9.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宣读发包人、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名单,介绍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代表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3)由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金提交承包商的名单上进行签字(即确认:潜在承包商递交抽取保证金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条“合格的承包商”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现场根据发包人缴纳保证金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的抽取号码,并由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6)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7)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8)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9)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0.重新发包

(1)招标报名截止后,符合发包文件资格要求的报名的潜在备选承包商少于1家的,发包单位可决定延长报名时间或修改发包条件后重新发布发包公告。

(2)重新发包后报名的备选承包商仍然少于1家的,发包单位可在相应信息库的所有备选承包商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中标承包商。

11. 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园林管理所

代理机构:重庆弘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377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08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铺装 绿化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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