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养老服务躺椅及按摩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养老服务躺椅及按摩椅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152台按摩椅及18个躺椅,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质保期为3年。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835000.00元(国库资金:835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6%。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0-17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2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明确授权给本单位在职职工、法人盖章、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件;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17 00:00:00至2018-10-25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3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上报名(逾期报名,概不受理)。供应商需于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3日9:30-11:00,13:3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通过后方可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到瞿溪路801号505室领取招标文件(如携带资料不全或逾期不来领取招标文件,则不接受其投标)。招标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2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1-12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2)提交5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并且加盖企业公章纸质文件,(此文件不作为评审评分依据)(3)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如对本项目无疑问请携带好无疑问函原件,(6)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当天13点之前将要求的全部样品同时送到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请投标单位在样品上贴好:1、包件号,2、投标单位名称。3、投标产品名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投标人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2、自行踏勘。3、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10月25日下午16点前以书面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由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解答。4、澄清: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告或邮件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拟定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6时之前。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5。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504室 | 地址:瞿溪路801号505室 | 邮编:200540 | 邮编:200023 | 联系人:陆英 | 联系人:李君雅 | 电话:***-******** | 电话:********221 | 传真:57922393 | 传真:********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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