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琼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垃圾中转箱招标公告

安居区琼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垃圾中转箱招标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垃圾中转箱(17m3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垃圾中转箱(17m3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垃圾中转箱

(17m3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垃圾中转箱(17m3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已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安发改【2015】221号文、遂安发改【2018】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柔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遂宁柔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7m3移动式垃圾压缩箱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安发改【2015】221号文、遂安发改【2018】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安居区

2.2 建设规模: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垃圾中转箱(17m3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采购32台17m3移动式垃圾压缩箱。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与技术文件要求,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移动式垃圾压缩箱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试验并验收合格,现场人员培训、质保期和保修期内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5 供货周期:合同文件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jsjy.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5日23时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njsjy.com)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遂州北路169号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柔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幢1602

邮政编码:629006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邓先生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825-8667858电话:***-********

传 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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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10-17原文链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水污染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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