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第二净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宁南县第二净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一、本项目经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宁发经规划[2017]7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宁发经比选备案[2018]2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宁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南县第二净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
建设地点 | 宁南县披砂镇后山村消防队下侧 |
实施时间 | 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的净水处理厂一座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21334.4m2(约合32亩,其中净水厂区占地30亩,高位蓄水池占地2亩),总建筑面积2845㎡,包括传达室、综合楼、值班宿舍、机修间、仓库等建筑物,水厂内还布置有加药间、反应沉淀池、普通快滤池、吸水井、加压供水泵站构筑物,高位蓄水池新建于披砂镇后山村七组境内。配套建设厂区围墙、大门,供配电、排水、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等设施; |
建设资金 | 中央预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监理1 | 宁南县第二净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2015年以来至少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监理合同原件)。2、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实行压证施工,需配备1名总监,1名专监和1名监理员,拟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取得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3、随机抽取时申请人必须到场,并满足“凉府发[2012]30号”规定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10月1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10月22日15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宁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南县支行
账 号: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监理1 | E.固定价 | / | 35.00 | 1.75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2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宁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宁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南县披砂镇顺城北街225号
邮 编:615400
联 系 人:凌绪锌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标签: 净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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