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73-1841GNSCFWGK2934-2
二、招标项目: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采购。
四、招标项目简介:新能源车辆以租代购服务,一项。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标书时须携带原件查验)
注:以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一张原件,其余材料收复印件盖鲜章一份,所有材料查验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十、联 系 方 式:
采 购 人: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0*****21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邮编:610041;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二〇一八年十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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