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太平镇榕城村2017年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公告

诏安县太平镇榕城村2017年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太平镇榕城村2017年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太平镇榕城村

2.2 工程规模:工程投资总额约为93.80万元;

2.3 发包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934182.76元,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840764.49元(K=10%)。

2.4 招标范围:诏安县太平镇榕城村2017年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7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不低于贰级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8万元。

3.8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8月29日

3.9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 至2018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文件有关事宜;

4.2.报名地点: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3幢201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29 1530 分,提交地点为: 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秀篆镇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9*****24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美食街C2幢12室

电 话: ****-*******

联系人: 小沈

?行政监督部门: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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