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新城黄金时代广场—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清江新城黄金时代广场—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恩施市御景源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方式确认函,拟就清江新城黄金时代广场—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江新城黄金时代广场—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ZYESZB2018-67 1.3项目建设地点: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五峰山村、鸭子塘村。 1.4建设规模:清江新城黄金时代广场—期建筑占地面积7426.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937.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091.76平方米(含商业面积6294.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845.82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0050平方米)。 2.招标范围 清江新城黄金时代广场—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内容。 3.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暂定三年,预算总价约300万元。高层住宅物业管理费:1.2元/平方米/月;底商门面物业管理费:3元/平方米/月;普通车位服务费:50元/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4.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4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到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持房产管理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复印件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9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9日14时0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 10.公告发布媒体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御景源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女士 联系电话: 135*****67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一单元401室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718-*******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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